治理国家,使之太平、安定。
元·无名氏《猿听经》第一折:“不能勾治国安邦朝帝阙,常只是披霜带月似檐中。”
治国安邦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这是由宪法的以下特点决定的: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二、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一切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最高的行为准则
三、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并且树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系。
四、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以法律的形式把国家的民主制度规范化,固定化。
宪法!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