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做主成全的男女结合。形容婚姻美满称心。也可用来指自然形成的聚合或天然的搭配的亲密关系。
《诗经 大雅 大明》:“文王初载,天作之合。”
天作之合偏正式;作宾语、定语;含褒义,祝人婚姻美满的话。
1.称美好的婚姻为“天作之合”,而当一切美好的事物凑集在一起时,我们将其称誉为“珠联璧合”。
2.他和自己儿时的心上人喜结连理,两人被看作是天作之合。
3.然而,他把这看作一个“引领潮流的机遇”、“天作之合”。
4.我们有很多共同点。我觉得我们是天作之合。
5.你们是天作之合。祝永远幸福!
6.我们是天作之合,我们之间有化学反应。
7.还会善待你的每一位朋友,哪怕是那个曾经追逐过你的我的情敌,让那个嫉妒的人也不得不承认我们是天作之合。
8.文学翻译与美学的联姻是天作之合。
9.但菲亚特与广汽的合资企业却给人以天作之合的印象,因为合资双方目前都致力于扩张。
10.大家以为精神伴侣是天作之合,每个人都想要。
就是天意不可违,上帝做成的媒,不接受就是不给上帝面子,不幸福就是和上帝作对,离婚那简直就是不想进天堂了。所以,天作之合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彻底完全的幸福。所有不符合这个标准的,都不能称之为天作之合。
释义 合:配合。好像是上天给予安排,很完美地配合到一起。祝人婚姻美满的话。 出处 《诗经·大雅·大明》:“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
示例 年长兄,我同你是“~”,不比寻常同年弟兄。(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七回)
近义词 美满良缘、终身大事、房谋杜断反义词 仇人相见、狭路相逢语法 偏正式;作宾语、定语;含褒义,祝人婚姻美满的话
《诗.大雅.大明》:“文王初载,天作之合。”毛传:“合,配也。”意谓文王之妻太姒,乃天为之配合。后世遂以“天作之合”为缔结婚姻的贺辞。
明 朱鼎 《玉镜台记·下镜》:“以表妹之貌,配 温嶠 之才,真为天作之合。”《儿女英雄传》第十二回:“竟是天作之合的一段好姻缘。” 老舍 《四世同堂》五五:“他觉得这个婚姻实在是天作之合,不可错过。”
意思是指两家男孩和女孩很适合,家庭条件,和人都匹配
天作之合的历史典故
商王文丁杀了周族首领季历以后,商周关系恶化。季历之子姬昌继位后,积极蓄聚兵力,准备为父报仇。此时,位于商王朝东南的夷方也先后同孟方、林方等部落叛乱,反对商朝。
帝乙为了避免东西两方腹背受敌,也为了修好因其父杀季历而造成商周两部落间紧张的关系,决定将胞妹嫁与姬昌,采用和亲的办法来缓和商周矛盾,稳定全局,希望唇齿相依的商周两部落之间彼此不计前嫌,亲善相处。姬昌审时度势,认为灭商时机还未成熟,为了稳住商王,同时争取充足时间,同意与商联姻。帝乙亲自择定婚期,置办嫁礼,并命姬昌继其父为西伯侯。成婚之日,西伯亲自去滑水相迎,以示其郑重之极。
周人自称“小邦周”,称商为“大邑商”,而今能够与商王之妹联姻,觉得是“天作之合”。
此事史称“帝乙归妹”,一时传为美谈,商周双方皆大欢喜,商周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