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瞪眼回击瞪眼。比喻用对方使用的手段来回击对方。
《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偏正式;作谓语、宾语、分句;常与以牙还牙连用
仇恨越结越深无法化解,或者老死不相往来,又或者是两败俱伤一损俱损。
出处 《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汉谟拉比时代的巴比伦是奴 隶制国家,法典中最著名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原则根本没有考虑伤害是否纯属意外,整个法典从根本上就是为了维护奴 隶主阶 级的利益,保护奴 隶制的私 有制,巩固稳定政 权。
至于你说的如果他人无意中对我们造成了伤害,伤害已经造成,又该怎么说。
你自己也说了,是无意的。
有人坦然处之,有人怀恨报复,无论如何,人生需要参悟,需要不断修行。
记住,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古时多法合一,现在有种法,叫刑法。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语出《圣经》——《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中,原意是:人家怎样待你,你就怎么对待他!涵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之义,也可以理解为以恶报恶,以辱骂还辱骂,以打骂还打骂之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之义,是人际交往关系纠纷中的中策处理方式;
上乘处理方式是 以德报怨,以中庸之道宽容仁义仁善公道对待别人的鲁莽甚至不仁与背道,以迂回、避免矛盾矛头的直接升级,
道义规范持守是得人心合天意的 众所喜欢,德不孤,必有邻。是指为了大目标的实现与全局长远着眼,迂回曲折,真诚相待宽厚争取天时地利人和,好比夫妻吵架,如果知道结果是那样,当初一定不那样!是谋略的上承心法,但不是兵家的最优选项,因为兵家不都是司马懿的能 忍耐性情对待诸葛亮的谋略。讲究的是预则立,兵家注重技术,讲究对等防御,愿意用实力说话!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释义 用瞪眼回击瞪眼,用牙齿咬人对付牙齿咬人。指对方使用什么手段,就用什么手段进行回击。出处 《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反应同态复仇。是原始社会中的一种复仇习俗。氏族、部落成员遭到外来伤害时,受害者给对方以同等的报复,以命偿命,以伤抵伤,加害者氏族或部落则交出惹祸人,以求得整个氏族或者部落的集体安全。执行同态复仇往往由受害者近亲进行。在阶级社会中,此习俗仍有留存,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和古罗马《十二铜表法》中均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