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
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思是: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却限制百姓连正当活动也不能进行。
这句话出自宋代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卷五,节选内容如下: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扩展知识:
《老学庵笔记》是南宋陆游创作的一部笔记,内容多是作者或亲历、或亲见、或亲闻之事、或读书考察的心得,以流畅的笔调书写出来,因此不但内容真实丰富,而且兴趣盎然,是宋人笔记丛中的佼佼者。
《老学庵笔记》是以其镜湖岸边的“老学庵”书斋得名的,书斋的命名乃“取‘师旷老而学如秉烛夜行’之语”。
此书是放翁晚年作品。它记载了大量的遗闻故实, 风土民俗,奇人怪物,考辨了许多诗文、典章、舆地、方物等等。 其突出的特点,一是所录多属本人或亲友见闻,二是特别关心时亊人物,三是所述人事多有议论褒贬。
清代文学家李慈铭认为该书 “杂述掌故,间考旧文,俱为谨严,所论时事人物亦多平允”,称之为“亦说部之杰出也。”
你好,这句话发生的朝代是宋朝,可是现在也有新的应用。
话说宋代一名叫田登的人做了州官,灯与登同音,他为避讳,不准百姓说“登”,而当时老百姓每天要点灯照亮,怎么办呢?作为州官的田登规定以后“点灯”叫“点火”。这年的元宵节按朝廷惯例要张灯五夜,田登于是贴出布告说:“本州依例放火五日。”气得老百姓戏称他为“放火州官”,同时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来讽刺统治者为所欲为的现象。
现在,依照这句话造出不少新句:比方说,男子要看世界杯足球赛,老婆把上衣脱丢说:只许看,不许摸哦,不要影响我看韩剧;老婆叫我看片,还只许她动,不许我动等等;还有和女朋友在一起,只许她碰你,不许你碰她;与木讷人人讲理,就有了:只许你沉默,不许我发。
男人是不能和老婆讲理的,因为你会发现没有理可讲。把嘴巴闭上偷着点灯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