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参天两地”。
《史记·卷一百一十七·司马相如列传》第五十七:“拘文牵俗,循诵习传,当世取说云尔哉!必将崇论闳议,创业垂统,为万世规。故驰骛乎兼容并包,而勤思乎参天贰地。”
参天贰地作定语、状语;用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