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臂:胳膊碰胳膊。胳膊相碰;擦身而过。指当面错过或失掉好机会。
庄周《庄子 田子方》:“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可不哀与?”
交臂失之偏正式;作状语;形容没有抓住机会。
1.这一船敌人军火决不会在此多停,如果不立即下手,交臂失之,我们就后悔晚矣。
2.广东队这一次与冠军交臂失之。
3.辽宁队与冠军交臂失之。
4.懒惰的人常常会与机遇交臂失之。
5.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你却交臂失之,真是可惜!
6.做事要抓住时机,不可轻易放过,以免交臂失之,抱憾终生。
7.世界上有很多伟人也差点儿跟成功交臂失之。
8.上次我去苏州,正巧你去了杭州,交臂失之,又未能谋面。
9.凡事不可以貌取人,否则会与贤才交臂失之。
10.当年咱们在一所学校一个年级上学,真是交臂失之,相见恨晚哪!
爱而不得,得而复失,失之交臂这三者是该庆幸还是该遗憾?
这三者问的应该都是关乎爱情吧!
爱而不得,留给我们最多的,往往是遗憾满满。毕竟没有得到的才是最好的,而最好的却是在自己往日的记忆之中。当然,是不是最好的不能以此定论,遗憾更多在于不甘心,如此而已。
得而复失,更多的我认为不是遗憾,因为你曾经拥有过。该庆幸吗?是的,你应该庆幸这段感情给你带来的成长,对于他,对于你自己。一段路程之后,审视这个世界,还有自己。
交臂失之,为之努力过,扔擦肩而过。有遗憾也有庆幸吧。我坚信万事万物皆有两面性,塞翁失马焉知非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