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鉴类函》卷四三二引《汀州志》:“唐大历中,有猴数百集古田杉林中,里人欲伐木杀之。中一老猴忽跃去近邻一家纵火焚屋。里人惧,亟走救火,于是群猴脱去。”后因以“亡猿祸木”喻欲损人反而害己的行为。
《渊鉴类函》卷四三二引《汀州志》:“唐大历中,有猴数百集古田杉林中,里人欲伐木杀之。中一老猴忽跃去近邻一家纵火焚屋。里人惧,亟走救火,于是群猴脱去。”
亡猿祸木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