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不集中注意力,粗心
孙犁《文林谈屑》:“有些人确实对文字疏忽大意,对宦途和官级斤斤计较。”
作谓语、定语、宾语;指粗心大意
我经常疏忽大意,老版的百元人民币总当十元花,不是一次两次,而是无数次。到现在我还是把五十元的人民币当拾元花。在这方面,我损了不少钱。还有,开车不系安全带丶不带驾驶证、闯红灯丶乱停车丶忘记车辆限行,开车就走,等到了红绿灯交叉路口时才想起来今了我的车牌是限的,但已晚了,被拍了。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
1、刑法上的所谓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虽然造成了客观上的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所引起,这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意外事件。
2、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之间存在着罪与非罪的本质区别,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将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划清界限,原因就在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之间还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
比如说,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事先都没有预见到;对将要发生的危害结果,行为人都持有否定的态度。
而实践中在认定行为人主观罪过形式时,又很难明确的分清行为人在损害结果发生之前,对将要发生的损害后果是否具有预见,以至于在定罪量刑的时候,就可能出现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将那些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按照意外事件处理,使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逃避了刑罚的制裁;二是也可能将那些虽然具有十分严重损害后果发生的情况,但行为人主观上不存在罪过的意外事件当作过失犯罪处理,形成罪不当罚、“客观归罪”的错误处理结果。
要避免上述错案的发生,就必须认真对案件情况做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运用刑法理论来辨别事实真相,使有罪者罪当其罚,无罪者不受追究。
“我大意了,没有闪”,网络流行语。意思是“自己粗心大意造成的失误”。源于“混元功法太极门”掌门人马保国所发的一段视频,在比赛中被人KO后,强行解释称自己大意了,没有闪,导致被人偷袭额。
传统功夫要点到为止,说年轻人不讲武德,劝年轻人好自为之。
两者的共同点在于:
1、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都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上行为人郡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
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两者的共同点在于:
1、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都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上行为人郡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