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法律。阿:偏袒;讨好。指法律不偏袒有权势富贵的人。意思是秉公执法;不畏权贵。
韩非《韩非子 有度》:“法不阿贵,强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法不阿贵主谓式;作分句;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解释】:法:法律;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出自】:《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示例】:做到~可能会遇到种种习惯势力的阻挠,因此,我们一定执法守法,坚决顶住歪风邪气的侵袭。【语法】:主谓式;作分句;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韩非子主张“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意思是法令不偏袒权贵,墨绳不迁就弯曲,体现了韩非子“以法为本”来治国的观点,表达了法治的对象是广大臣民,除国君外,不论贵贱,一律受法的约束的思想感情。这种思想在战国的大变革时期对打击奴隶主贵族特权有积极意义。
意思是法律不偏袒有权有势的人,墨线不向弯曲的地方倾斜,指法律应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词目】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读音】fǎ bù ē guì,shéng bù náo qū 【释义】阿:偏袒,迁就。绳:墨线,木匠用来取直的工具。挠:弯曲。法律不偏袒有权有势的人,墨线不向弯曲的地方倾斜。指法律应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出处】《韩非子·有度》:“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