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毛:鸿雁的毛,比喻轻微不足道。人的死比大雁的毛还轻。比喻毫无价值。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趣异也。 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
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出自于汉代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司马迁说的。
1、原文: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 白话译文:人固然都有一死,但有的人死得比泰山还重,有的人却比鸿毛还轻,这是因为他们生存所依靠的东西不同啊! 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不污辱祖先,其次是自身不受侮辱,再次是不因别人的脸色而受辱,再次是不因别人的言语而受辱,再次是被捆绑在地而受辱,再次是穿上囚服受辱,再次是戴上脚镣手铐、被杖击鞭笞而受辱,再次是被剃光头发、颈戴枷锁而受辱,再次是毁坏肌肤、断肢截体而受辱,最下等的是腐刑,侮辱到了极点。
2、司马迁介绍:西汉时期杰出的史文家和文学家。司马谈之子。司马迁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元封三年任太史令,继承父业,著述历史。后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