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君主的罪行
明·许仲琳《封神演义》第二回:“且煌煌天语,谁敢有违,以自取欺君之罪。”
作主语、宾语;用于封建社会背景
题主所说的欺君之罪和杀害皇储之罪,在今天以我们的法律认知而言,应该是杀害皇储之罪比欺君之罪更重。人命关天,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杀人偿命,故意杀人者大多会处于极刑,何况杀的是皇储,更是如同“十恶”重罪,当“杀无赦”。至于欺君之罪,字面之意,为欺骗君主的罪行。它出自于明代许仲琳《封神演义》第二回:“且煌煌天语,谁敢有违,以自取欺君之罪。”意思是如果违反了皇帝的话,就会犯欺君之罪。欺君之罪表示的是一种罪的范畴,也没有具体罪名。它是由一类犯罪组成的。至于哪些罪算欺君,我想古代也没有一部完整的刑法典律来认定,皇帝主观认识的成分更多。除了有损皇帝尊严外,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处罚应该不至于太严重。
当然,评论历史事件和回答相关的问题,必须紧密结合历史环境。在中国古代,皇帝拥有至高无上、无法被超越的权力,具有绝对的权威与尊严,不容侵犯。皇帝也是封建法律最高的领导者,换句话说,朕即天,朕即法。一般来说,比较勤政、贤明、有作为的君主,不会滥用欺君之罪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统治。他们最在意的是臣工官吏虚报瞒报信息,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造成政权不稳,社会动荡。当皇帝认定你犯了欺君之罪,轻则杀欺君之人,重则株连九族。由于定罪有很大的伸缩性,所以轻罪处罚相对要比杀害皇储轻,重罪处罚则与杀害皇储同等,即连坐诛九族。所谓皇储,一般是皇帝册立的太子,是未来的皇帝,国家之根本,杀害皇储动摇国本,等同于弑君杀皇帝,自然会是株灭九族的重罪。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杀害皇储的后果比欺君之罪更严重。
以上是一般情况的分析,如果按中国古代一直延用的“十恶”重罪比照,欺君之罪和杀害储君罪均可与之同罪,釆用最重处罚。因此这两罪没有可比性,如果真正要进行比较,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以及犯罪的动机、目的、危害程度,最后皇帝釆用的量刑标准来综合评判。
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是为统治集团利益服务的,与公平正义无关。欺君之罪、杀害皇储罪一般发生在统治集团内部激烈、复杂、残酷的矛盾和斗争中。皇权稳固强大之时,皇帝有所作为,能用严刑峻法来维护自己的统治;皇权衰弱时,权臣、贵戚骑在皇帝头上,皇帝也无可奈何,更难动用“欺君之罪”来惩罚侫臣,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威。太子被废、被圈禁流放,甚至被杀害,是宫庭斗争中常见的剧目,导演常常是最高统治者,牺牲者往往是替罪羊。平民百姓参与不了,没有“资格”犯这样的重罪。
谢邀:
只是说点个人之见。电视剧里的君是指皇帝,欺君之罪是杀头之罪。因为只有大臣才有给皇帝谏言的资格,皇帝要以这些谏言、奏章来了解天下大事、民情民意,做出治理国家的正确策略方针,如果皇帝所听到的谏言,看到的奏章是歪曲了事实的,甚至是无中生有、是非颠倒的……可想皇帝就不能做出理国执政的正确方略,皇帝就会失去民心。
所以:君下只有有智慧的贤良忠臣相左皇帝的江山才能安泰,臣民才能安居乐业,热爱江山。而只有那些为己私利的乱臣贼子才会谗言君王、溜须拍马、是非颠倒、欺蒙皇上,导致群魔乱舞,民怨四起,冤魂缕出,江山动荡……因此欺君之罪当死,死有余辜!
不会判。
皇上:何方妖孽,快拉出去斩了!
咔嚓!哪有时间判来判去的?
就怕这丫头聪明,急说:皇上切慢,容小女子片刻。
马上化了妆又见皇上……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原本是要治罪的,谁曾想这个时候小燕子微微一撩裙摆,皇阿玛定睛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凉气,急忙起身说道:吾儿好犀利啊!连日本人的军旗也让你穿身上了,吾儿有此背景吾皇今后就把割韭菜的重任交于你手。希望吾儿不负重托将割韭菜这一宏大事业进行到底啊!
为什么古代欺君之罪后果会连带满门?何谓欺君之罪,据查证,欺君之罪出自北宋,也不过是“罪”的一种范畴,并没有什么具体罪名,至于哪些罪为欺君,也没有任何一部“刑法典”来明确认定。所谓欺君之罪,顾名思义,也就是欺骗君主帝王,这里大多指的是欺骗皇帝。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和权威。真龙天子,国之元首,真理化身,永远正确,无错无非,金口玉言,一言九鼎,说明皇帝永远要高过法律,所谓欺君之罪,皇帝一句话就可决定生与死。因此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中国封建社会,尤其宋朝之后,只有不要命的才敢得罪皇帝。至于连带满门,实际是诛连九族杀无赦,残酷之极也不过是巩固和维护自己的皇权统治。当然一人犯罪连带满门,诛连九族,太过残忍,严重违背一人犯罪一人当,任何诛连他人的恶习,都应反对。
古代的欺君之罪和连带满门,伴随封建社会灭亡,没有了皇帝,欺君之罪也就成为了历史。连带满门,诛连九族野蛮之举、也被文明的罪有应得、咎由自取代替。
在古代犯欺君之罪是要杀头的。
在中国古代,对官员虚报瞒报信息问题是高度重视的。古代法制中的欺君之罪,虽然也包括欺侮君主的含义,但事实上主要是对欺骗君主的行为进行惩处,事实上相当于把官员虚报瞒报信息罪名单列。同时对这种行为的惩处也是严厉的,欺君之罪是杀头的罪。之所以把它定为杀头的罪,是因为虚报瞒报信息有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这方面的事例在历史上也确实屡见不鲜。
欺君之罪是一种罪的范畴,也没有什么具体罪名,就比如我们所说的侵犯财产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它是由一类犯罪组成的。至于哪些罪算欺君,古代也没有一部完整的刑法典来明确认定。
《宋史·岳飞传》:
桧知飞志锐不可回,乃先请张俊、杨沂中等归,而后言飞孤军不可久留,乞令班师。一日奉十二金字牌,飞愤惋泣下,东向再拜曰:“十年之力,废于一旦。”
十二道金牌是同一天发的,哪有什么“收到十一道金牌都没撤军”的事……
古代犯了欺君之罪一般会被处斩,亲们想想看,连皇上都敢当猴耍岂不是活腻歪了?不过为了荣华富贵,一些人还是会铤而走险的,这正应了那句“富贵险中求”的话。
乾隆年间就有这样一件事,一个小孩把乾隆皇帝骗得一愣一愣的,最后小孩居然没被处死,这是为什么呢?
这件事并非出自正史,可以看作是野史传说。
话说乾隆第五次下江南巡视回来的路上,临进北京时碰到了一位僧人,这僧人带着一个小孩跪在路旁拦轿求见,侍卫于是把二人带到了乾隆面前。
僧人和小孩见到皇上后急忙跪下磕头。僧人道:“皇上,贫僧有一事不敢隐瞒,特冒死向皇上禀报。”
乾隆一听事情还挺严重,什么事要冒死禀报呢?
“下跪之人,快快说来”乾隆催促道。
僧人一拉旁边跪着的小孩,说道:“这个小孩是你的孙子。”乾隆当时一愣,说道:“你二人平身,起来回话。”
僧人拉着小孩站了起来,口中连说:“谢皇上”。乾隆问僧人怎么回事,僧人把小孩的身世讲了一遍。
原来僧人在9年前化缘时,在一个乱葬岗上看到一个奄奄一息刚出生不久的小孩,出于怜悯之心救了这婴儿。
后来经过打听,说这是皇上的儿子、和硕履端亲王爱新觉罗·永珹侧福晋所生,说是出生不久就夭折了,于是让侍女扔到了乱葬岗上了,幸好被僧人发现救了下来。
转眼9年过去了,孩子越来越大,僧人决定让孩子认祖归宗。这时听说皇上南巡归来,于是带着孩子来认亲。
乾隆听完僧人的叙述大惊失色,如果这是我的孙子,端王府上的那个九岁的小孩又是谁呢?没听说侧福晋生了双胞胎啊。带着一头露水,乾隆带上僧人和孩子回宫了。
回到宫中,乾隆马上派人把儿子的侧福晋召来,乾隆把僧人讲的话重复了一遍。此时侧福晋面如土色,扑通跪了下来。
原来宫中的这个九岁小孩是假的,侧福晋生下孩子确实夭折了,然后让侍女扔到了乱葬岗。
侧福晋为了争宠,想“母以子贵”,在端亲王不知道的情况下,抱养了一个民间婴孩冒充死去的婴孩,目的多被丈夫宠爱,丈夫死后多分点财产。
事情弄清楚了,乾隆很生气,把儿媳妇杖责一顿关入了冷宫。收养的儿子送给了别人。
此时僧人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僧人带来的9岁小孩洋洋得意,竟然指责站在皇上身边的和珅失职没有照顾好自己。
就在乾隆刚要认亲时,旁边的纪晓岚上去狠狠扇了小孩两耳光。当时所有的大臣都愣住了。
纪大烟袋指着小孩鼻子问:“还不快快招来,你这假冒的畜牲。”
小孩扑通跪了,哭着说:“不关我的事,是这个僧人告诉我如此能荣华富贵”。
原来一直旁听的纪晓岚看出了端倪,乡村9岁的小孩根本没有这样的胆量敢指责朝中大臣。这里面肯定有大人背后指使。
也就是说小孩演戏演得有点过了,小孩的演技能骗过和珅但骗不过纪晓岚。
一连串的事情把乾隆搞蒙了。宫里的小孩是假的,现在这个小孩也是假的。真的那个孩子去哪了?
乾隆为了弄明白内幕,把当时的接生婆召来,经过询问,接生婆确认生下来的婴孩不久就死了,至于侧福晋抱养之事确实不知。
一切都明白了,乾隆的真孙子确实夭折了。
经过审讯,僧人如实招供了教唆一个九岁男孩冒充乾隆孙子的事实,僧人想通过“献孙”赚一笔钱,以后小孩发达了,他还能榨取油水。
这就是僧人不求修炼却求富贵,最后被乾隆凌迟处死。而对于九岁的孩子,乾隆考虑他是被骗的,并没有处罚把他打发回家了。
文/秉烛读春秋
演员因扮演一个角色入戏太深,从而戏拍完后很久还没在所扮演的角色中出来,属于正常现象。好的演员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和感觉!我们不应该去说三道四,更应该对他们抱以尊敬,希望他们今后能创作出更多更好更精彩的作品出来,来活跃我们的精神生活和洗涤我们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