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打;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清 林则徐《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驶近夷路,概行追击,倘敢逞凶拒捕,格杀勿论。”
格杀勿论复杂式;作谓语;指可将拒捕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1.军队已被指示见人就开枪,格杀勿论。
2.当局已下令,对暴动份子格杀勿论。
3.在旧社会,反动派任意屠杀广大爱国志士,如有拒捕等事,便会格杀勿论。
4.对不肯解除武装的战俘,我军将领已决定格杀勿论。
5.安全局官员已经下达了格杀勿论令。
6.侵略军在中国任意践踏人民的生命,常常是格杀勿论。
7.演习视同战争,凡怠慢而严重貽误军情者,一律格杀勿论。
8.前东德领导人埃贡克伦茨因对叛变者采取的格杀勿论政策而被定罪。
9.统帅已下达阵前逃亡者、格杀勿论的命令。
10.敌人早已下了格杀勿论的命令,但学生们还是要上街游行示威,抗议反动派的血腥镇压。
勿论【拼音】:wù lùn【解释】:1.不追究;不谈。【例句】:然当时大家都递生死甘结,原说死伤勿论。
勿扰,勿忘,勿喷,勿相忘,勿忘心安
前面1-24关你应该赚了很多钱,这些钱要拿去把你现有的这把枪升级,至少弹夹要四发,其它的能用金币升级的都升级,25关从右边向左走的三个人都要打死 ,反正我是一个人两枪,一个个打死然后就过关了
格杀勿论出自《后汉书·刘盆子传》
杀的成语有:自相残杀、生杀予夺、格杀勿论、杀身成仁、借刀杀人、杀气腾腾、卸磨杀驴、斩尽杀绝、杀人不眨眼、士可杀不可辱、杀鸡取卵、杀身之祸、杀人放火、杀人不见血、杀人灭口、暗藏杀机、眦睚杀人、丰上杀下、曾参杀人、看杀卫玠、杀身救国、杀父之仇、三杀三宥、杀伐决断、杀彘教子、嗜杀成性、去杀胜残、五花杀马、坐楼杀惜、仁者不杀肃杀之气、杀人越货、误杀好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杀生与夺、刳胎杀夭、杀人如麻、杀鸡抹脖、杀鸡焉用牛刀、杀青甫就、杀鸡儆猴、扑杀此獠、生杀之权、杀妻求将、寸铁杀人、二桃杀三士、一概抹杀、春生秋杀、杀人如爇、杀生之权、一笔抹杀、杀鸡为黍、杀身出生、杀身成名、藕丝难杀、杀人须见血、杀家纾难、庸医杀人、杀马毁车、杀人劫财疑心杀子、奸掳烧杀、风高放火,月黑杀人、天生天杀、不丰不杀、胜残去杀、杀鸡扯脖、覆军杀将、杀人如芥、丰杀随时、杀人如藨、杀敌致果、杀人如艺、以杀止杀、杀人盈野
格杀勿论的意思就是:一概杀了没什么可理论的。
这是封建社会和日伪时期当权者惯用的手段,没有法制,没有人权,他们想怎样就怎样,就知道杀人。
比如他们想杀梁山好汉,又杀不成,就以剿匪为名,召集民众,鸣锣叫嚣:各家各户都听好了,凡有通匪者格杀勿论!
géshāwùlùn成语释义格:打;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成语出处清林则徐《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驶近夷路,概行追击,倘敢逞凶拒捕,格杀勿论。”感情色彩中性成语结构复杂式成语成语用法复杂式;作谓语;指可将拒捕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产生年代近代成语近义词格杀无论成语例句如有白拒捕等事,格杀勿论。(《负曝闲谈》第三回)
“格杀勿论”是指在捉人的时候,由于抗拒者拒捕而引起的搏杀,捕人者打死了抗拒者可以不按杀人论罪,也指把行凶者或者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罪论罪。
语出《后汉书•酷吏传》:原文为:“叱奴下车,因格杀之”。
两军交战,水火不容,不是你死,便是我亡。这是战场上铁的规律,对于北约参战的名牌军人,在交火中便是以胜决下,决没有商量的余地,坚决果断的,不论手段的消灭他,才是保障自已存活的手段,对于俘虏,投降的军人来说,是可以优待的,国际法可见,战后双方可以交换各自的军人,正规军和顾用军的俘虏代于是不同的,军人俘虏是有法律保护的。优待俘虏也是一个国家文明和善良的表现,正直的国家都会尊国际法的明文规定。然而北约是美国的邪恶帮凶,要是真和俄罗斯交火,俄罗斯是不会客气的,心须以重火力伺候。能用的手段和火力都会用上,毫无疑问。
格杀勿论 [gé shā wù lùn]基本释义格:打;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