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丢弃;甲:古时军人穿的铁片做成的护身衣;曳:拖着;兵:兵器。丢弃铠甲;拖着兵器。 形容打了败仗而狼狈逃窜。
先秦孟轲《孟子 梁惠王上》:“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
弃甲曳兵联合式;作状语、补语;含贬义。
试断句: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试翻译:(两军对阵)兵刃已经交接碰撞,丢弃了盔甲抛弃了武器匆匆逃离。 试理解:“兵刃”在这里指作战双方使用的兵器(武器)。“既”是“已经”的意思。“接”指碰撞纠缠在一起。在这里所表达的意思是:厮杀。“弃”指丢弃。“甲”将士身上穿的铠甲,以金属或牛皮或竹藤等材料制作而成,防身护体。
“曳”指丢弃抛弃、抛开的意思。“兵”指兵器武器。“走”在这里表达的意思是:逃走、逃离。 这句话的意思是:两军对垒开始交战,(一方)丢弃兵器铠甲匆匆逃去。
【词目】弃甲曳兵 【拼音】qì jiǎ yè bīng 【释义】丢弃盔甲,拖着兵器逃跑。形容打了败仗狼狈逃跑的样子。 【出处】《孟子·梁惠王上》:“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例句】 即使我们战败了,也不能弃甲曳兵,要和敌人抗争到底。
翻译为:咚咚地敲响战鼓,两军开始交战,战败的扔掉盔甲拖着武器逃跑。有人逃了一百步然后停下来,有的人逃了五十步然后停下来。凭自己只跑了五十步而耻笑别人跑了一百步,那怎么样呢?”
原文: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走,跑,这里指逃跑。弃甲曳兵而走,意思是战败的士兵丢盔弃甲拖着武器逃跑。这句话出自《寡人之于国也》。